具体来看,《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聚焦关键环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可谓“缺什么补什么”。
欢迎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能力,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下一步,企业将拥有更多参与国家层面创新决策的机会,将成为企业信息化科技项目的“出题人”。
支持企业成为集聚科技人才的主体。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实行特殊工资管理政策,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䀻”等流动机制试点。未来,随着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的进一步扫除和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加强,企业必将成为科技创新人才的集聚地。
引导企业成为提升创新能力的主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随着相关强基础、补短板政策的逐一落实,企业将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
帮助企业成为获得创新资源的主体。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创投企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将服务企业情况纳入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评价考核指标。
促进企业成为构建创新生态的主体。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面向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征集技术产品问题,组织中小企业“揭榜”。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科技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创业中心等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成立产业创新领域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有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期待政策早日落实,期待越来越多企业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