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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国内旅行社设立的基本条件
2024-02-27 12:11  浏览:0
2024年成都市国内旅行社设立的基本条件;



2024年成都市各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国内旅行社的设立



事项名称: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四川省《旅行社条例》



(三)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四)申请经营许可证时,书面承诺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保金(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在指定银行存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二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的证明,租赁协议;



(四)营业设施的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五)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导游的导游证,计调,经理人员履历表;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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